
玻璃市州务大臣阿布巴卡(Abu Bakar Hamzah)在宰牲节期间开枪制服祭牲牛只的事件持续引发关注。
大马警方证实,他持有合法枪械执照,但仍已扣押涉案枪支及弹药展开调查。
加央警区主任尤沙里夫丁(Yusharifuddin Mohd Yusop)于星期六(5月30日)发表声明指出,经警方枪械执照组查核,阿布巴卡持有合法枪械执照,而涉案霰弹枪也依法登记在其名下。
不过,警方已充公该把霰弹枪及9发鹿弹(buckshot),作为调查用途。
警方表示,当局于星期五(5月29日)下午4时51分接获公众投报,指社交媒体流传一段长38秒的视频,显示阿布巴卡在瓜拉玻璃市举行的古尔邦节祭牲活动期间开枪射击一头牛只。
尤沙里夫丁说,警方已向阿布巴卡录取口供。
根据阿布巴卡的说法,事发时该头牛突然变得躁动,并挣脱束缚,对现场工作人员及公众构成威胁,因此他决定开枪制止牛只继续失控。
他说,开枪行动是为了保障现场人员安全,避免牛只伤及工作人员及围观民众。
警方录取口供展开调查
警方目前援引1960年《军火法令》第39条文展开调查。
有关条文涉及在公共场所开枪,一旦罪成,可被判监禁最高一年、罚款不超过2000令吉,或两者兼施。
尤沙里夫丁呼吁公众勿作出揣测或发表可能引发争议的言论,以免影响调查工作。
“警方严正看待任何可能危害公共秩序的行为,并将依法采取行动。”
他呼吁知情人士协助调查,可联络查案官东姑莫哈末法里(Tengku Mohd Farid Tengku Ibrahim),电话019-9939200或04-9082222,或前往邻近警局提供资料。
阿布巴卡较早前为其行为辩护,强调当时情况紧急,开枪是为了防止失控牛只伤及参与祭牲活动的工作人员。
他说,自己当时瞄准牛腿开枪,随后牛只依照正常程序完成宰牲仪式。
难以控制牲畜可先制服再宰牲
事件发生后,玻璃市州宗教司莫哈末阿斯里(Mohd Asri Zainul Abidin)也作出说明,指出对于允许食用但难以控制及捕捉的牲畜,可先以射击或其他方式将其制服,再依法完成宰牲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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