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马新社上传资讯图提醒食品供应商,根据官方规定,在食品包装上使用订书钉、钉子或类似危险材料,会违反2009年食物卫生条例。
若食品供应商罪名成立,可被罚款不超过1万令吉、监禁不超过2年或两者兼施。
一旦在食品中发现有关危险材料,可被判更严重刑罚,即可被罚款最高10万令吉、监禁最高10年或两者兼施。
另外,食品供应商有责任选择无毒,且强度足以抵抗撕裂或泄漏的食品包装;所使用的食品包装也不能影响食品安全性,同时避免食物变质。
倘若误食订书钉,可造成牙龈出血、食道受损和刮伤喉咙,或吞咽时感到喉咙疼痛,也会导致持续咳嗽及出血。
民众一旦不小心吞食订书钉,需立即前往医院或诊所接受紧急治疗。
如果发现有商家使用危险材料包装食品,民众可联络州卫生局及临近县卫生办公室、浏览http://moh.spab.gov.my或卫生部食品安全及品质组脸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