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皇家调查委员会(RCI)报告星期三(7月29日)揭露,朝圣基金局(Tabung Haji,TH)于2010年至2017年期间,向员工发放相当于2至13个月薪金的花红,其中2014年更曾发放特别花红,涉及金额高达7400万令吉,引发外界对该机构财务管理的质疑。
网媒《自由今日大马》根据该报告指出,朝圣基金局在财务状况欠佳的情况下,仍持续发放“过高”的员工花红,皇委会建议立即停止此类做法,并追讨向涉及人士发放、且未遵循规定程序批准的花红。
根据政府指引,只有在大多数员工表现卓越的情况下,花红超过两个月薪金才可获考虑批准。调查发现,花红审批须经过朝圣基金局董事会、首相署(宗教事务)部长及财政部长三级审核,但两名部长一般只是审批已获管理层及董事会建议的方案。
负债严重仍发过高奖金
朝圣基金局当时以盈利表现强劲作为发放依据,花红金额按年度盈利的1.7%至2.5%计算。然而,皇家调查委员会指出,朝圣基金局在2014年至2017年期间资产已低于负债,这项财务状况不仅反映在年度财务报告,也获得国家审计局确认,因此高额花红明显不符合机构实际财政能力。
此外,委员会认同律师事务所 Md Tajuddin & Co 的法律意见,认为朝圣基金产业公司(TH Properties)董事会成员所领取的花红,已违反《2016年公司法令》(Companies Act 2016)相关规定,并建议政府采取进一步追责及追讨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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