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亞庇二日訊】一名自僱人士蓄意破壞母親的房子大門,他在法庭面控後承認罪狀,遭判決罰款2千500令吉。
43歲的安迪安特魯乃被控於7月25日晚上8時50分左右,在兵南邦甘榜諾索一間民宅,蓄意破壞一名女屋主的大門,觸犯刑事法典第427條文。
案情指被告因不滿母親給予他一點零錢,發飆破壞母親的房子大門,過程中還口出狂言,要將母親殺害。
被告承認罪狀,向推事樂芙莉求情,指已婚的他育有3名子女,盼以罰款輕判。
主控官凱萬依爾申警長則要求推事判下嚴刑,指被告曾於今年7月因觸犯刑事法典第324條文(致傷他人),遭法庭定罪入獄1個星期兼罰款1千500令吉。
推事經考量後,判決如上述,被告若未繳清罰款則以3個月牢獄代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