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吉隆坡廿日訊)選舉委員會宣佈,第 15 屆全國大選的投票日已定於 11 月 19 日。
候選人提名日將在 11 月 5 日,而提前投票將在 11 月 15 日。
選委會主席阿都干尼今日在選委會總部主持第 15 屆全國大選的特別會議後,宣佈上述. 他也宣佈,玻璃市、霹靂州和彭亨州的州選舉將與第 15 屆大選同步進行。
三個州選舉的提名、提前投票和投票日期將與大選相同。
馬六甲、柔佛、沙巴和砂拉越等其他州沒有解散州議會,因為他們在不久前舉行州選。
至於伊黨領導的吉蘭丹、吉打和登嘉樓以及希盟領導的雪蘭莪、森美蘭和檳城,州政府選擇不解散立法議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