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報納閩十八日訊】納閩國內貿易及生活成本局辦公室今日舉行《租購法令(2026年修正)》(Akta A1783)執法說明及倡導活動,旨在讓執法人員、業界人士及消費者協會全面了解《租購法令(2026年修正)》所新增及修訂的法律條文.
本次活動參與者包括納閩國內貿易及生活成本局執法官員、馬來西亞租購公司協會以及納閩消費者協會代表.
說明會及倡導環節由該局執法司消費者事務與行業管制組總監朱比爾主持,並由莫哈末朱基菲里 一同進行講解,內容主要涉及《租購法令(2026年修正)》新增條文、修訂內容以及相關執法影響.
這項倡導計劃自今年4月起分階段展開,並陸續在多個地區進行,包括東部區、北部區、砂拉越詩巫、馬六甲、森美蘭、中部區、沙巴區,以及今天舉行的納閩區.
此外,倡導環節也進一步說明執法司將依據有關法令所採取的執法方式、程序及機制.
此次活動同時強調提高租購行業參與者及消費者協會對法律要求的意識、遵守程度及問責意識,並鼓勵業界落實更加符合道德、透明及負責任的商業經營方式.
通過此次倡導活動,希望確保所有相關單位充分了解新法令的內容,並為《租購法令(2026年修正)》新條文的實施及執法工作做好準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