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報納閩十四日訊】納閩移民局於日前在納閩一帶展開“聯合行動”,成功扣留13名菲律賓籍非法移民。他們因無法出示任何合法身份證件而被發現涉嫌違法.
該局總監莫哈末里祖安指出:執法行動由行動主任阿芝占馬帶領,聯合納閩移民局執法組8名官員,以及 納閩國民登記局5名官員共同執行.
他說:執法隊伍共檢查了34人,包括馬來西亞公民及外籍人士。檢查結果顯示,共有12名菲律賓籍男子及1名菲律賓籍女子被扣留,他們涉嫌觸犯《1959/63年移民法令》(第155號法令)第6(1)(c)條文。所有被扣者目前已被扣押在納閩警區總部及納閩移民扣留營,以作進一步調查與處理.
此外,另有3名菲律賓籍女子被帶上納閩地庭,控以在納閩非法逗留及居住、未持有效准證的罪名。案件由納閩移民局高級移民官莎麗娜 負責主控.
3名年齡介於18歲至46歲的被告,在馬麗莎謝博士法官面前承認違反《1959/63年移民法令》第6(1)(c)條文的控罪,並全部被判監禁6個月.
納閩移民局強調,絕不會對任何非法入境、非法居留、濫用准證及相關便利的外籍人士妥協.
此外,該局也將依據《1959/63年移民法令》第55B條文,對聘請沒有合法旅行證件及有效准證外籍人士的雇主及業主採取法律行動.
一旦罪成,每聘請一名非法外勞,可被判罰款不少於1萬令吉、不超過5萬令吉,或監禁不超過12個月,或兩者兼施.
民眾若欲舉報非法移民相關活動,可撥打 087-421296,或通過以下渠道提供資料:SISPAA 公共投訴系統,電郵:pro_labuan@imi.gov.my,JIM WP Labuan 官方頁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