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报纳闽29日讯)纳闽关税局执法行动组今年通过在沙巴及砂拉越展开3次取缔走私车行动及一次例行巡逻行动,成功充公55 辆各类车辆.
该局总监阿斯巴丽娜今日在一项记者招待会上说:有关行动旨在追查违反《2017年关税税令(豁免)》第14项条款规定的车辆车主。行动期间共立案 55 宗案件,包括税款在内的总充公价值高达 7百11万7千25令吉23仙.
她说:根据《2017年关税税令(豁免)》第14项规定,在浮罗交怡及纳闽免税岛(PBC)购买的车辆,每年获准进入关税主要区域(KUK)的期限不得超过 90天.
“所有涉案车辆已被充公,并援引《1967年关税法令》第135(1)(d)条文展开调查。”阿斯巴丽娜指出:有关车辆利用《2017年关税税令(豁免)》第14项所提供的便利进入关税主要区域,但在期限届满后并未返回免税岛,从而构成违规.
她呼吁公众积极协助当局打击各类走私活动,尤其涉及香烟、酒类、烟花爆竹、毒品、车辆等非法行为,并劝请民众切勿参与相关活动。“走私行为不仅造成国家税收流失,也对国家安全及人民福祉构成威胁.
关税局亦呼吁民众踊跃提供任何有关走私活动的情报,可拨打关税局免费热线 1-800-88-8855,或联络各州最近的关税局办事处。当局保证所有情报提供者的身份将严格保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