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伊拉克一名肉販因在伊斯蘭教什葉派聖城納加夫,將豬肉偽稱為牛肉對外販售,遭到當局查獲75公斤肉品。納加夫刑事法院週一依法重判該名肉販10年有期徒刑.
伊拉克最高司法委員會(Supreme Judicial Council)表示,一名肉販在伊斯蘭教什葉派聖城納加夫(Najaf)將豬肉謊稱為牛肉販賣,遭當局查獲持有75公斤的豬肉。納加夫刑事法院週一正式宣判,該名男子因販售不適合人類食用的肉品,被判處10年有期徒刑.
納加夫擁有全球什葉派穆斯林最尊崇的聖陵之一,每年吸引數百萬名朝聖者前來參拜伊斯蘭教第四任哈里發暨第一代什葉派伊瑪目阿里(Imam Ali)的陵墓。儘管伊斯蘭教義認為豬肉不潔而予以禁食,但伊拉克法律並未明文禁止境內販售豬肉。法院此次判決是依據1998年一項法律,該法將販賣狗肉、驢肉或其他不適合人類食用的肉品列為刑事犯罪.
該名肉販於本月被捕後在社群媒體引發廣泛關注,不少伊拉克民眾呼籲當局加強食品安全把關。當地居民Ahmad al-Mansouri接受法新社(AFP)採訪時表示,自己曾買過該店的絞肉,發現肉質極佳且售價低於市場行情,便經常光顧,得知對方因販售豬肉被捕感到十分震驚。他才惊觉自己过去买到的肉可能并不是牛肉。曼苏里更半开玩笑称,照这样的情况来看,自己这些年来吃下的猪肉,可能比牛肉或羊肉还多.
这起案件特别受到关注,与事发地点不无关系。纳杰夫是什叶派穆斯林最重要的圣地之一,每年有数以百万计来自世界各地的朝圣者前往当地,瞻仰伊玛目阿里的陵墓。伊玛目阿里除了是先知穆罕默德的女婿,也是伊斯兰教第四任哈里发,并被什叶派穆斯林视为第一任伊玛目.
伊斯兰教禁止穆斯林食用猪肉,不过伊拉克法律本身并没有全面禁止猪肉销售。当地人口虽然以穆斯林占绝大多数,同时也有基督教少数群体,因此这起案件的法律重点并不是单纯“卖猪肉”,而是将猪肉冒充其他肉类出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