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亞庇廿日訊】高庭裁決面對兩項販毒控狀的華裔男子,表面罪名成立,諭令他出庭自辯。
31歲的羅德聰(譯音)是一名自僱人士,他在首控狀乃被指於2020年9月29日傍晚6時30分左右,在兵南邦文都善商業區的小巷,販運淨重259.4克的大麻。
第二項控狀則指他於同日晚上7時許,在兵南邦文都善商業中心的某店舖,販運淨重515克的大麻。
被告否認罪狀後,副檢察司阿茲琳雅絲在初審時共傳召了6名證人出庭供證,指證被告罪行。
被告是由路克雷沙巴朗律師代為辯護。
高庭司法專員阿莫拉蒂在宣判時,指控方已在兩項控狀成功舉證,有足夠的表面證據指控被告犯下罪行,遂裁決被告表罪成立。
司法專員過後擇定案件將於9月14日至15日續審,被告續遭延扣,至案件審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