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斗湖十日訊】75歲華籍老翁被控性侵犯13歲少女案件今天再次過堂,地庭法官擇定案件在2024年1月3日至5日一連3天審理此案。
被告今天更換了代表律師,改由一位擅長刑事案件的年輕律師馬克代表出庭。
被告保持不認罪。
受害人繼續委託年輕女律師鄧歆穎律師代表出庭旁聽。
承審案件的地庭法官羅思裡擇定於2024年1月3日、4日及5日開庭審理這起案件。
被告代表律師告訴法庭,被告進入馬來西亞的簽證將在9月逾期,因此他將會在較後時向法庭申請取出被告遭扣押的護照,以進行申請更新簽證手續。
被告是被控於2023年5月20日上午7點20分左右至8點左右,在斗湖碧雅園一間房屋內,對13歲的受害人犯下性侵犯行為,觸犯2017 年針對兒童性犯罪法第 14(a) 條文。
被告目前是獲準以2萬令吉及兩名本地擔保人保釋出外候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