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亞庇廿日訊】沙巴持續實施的黃昏至黎明海上宵禁將於5月20日(星期六)結束,並延長14天至6月4日。
從2014年7月16日根據1967年警察法第31(4)條款的規定頒佈的宵禁令,已經是第211次延長。
根據這項宵禁規定,受影響地區的居民需在晚上6點至早上6點期間待在家中,外來人員不得進入宵禁區域。
沙巴警察總監拿督趙帝迪昆指出,宵禁範圍覆蓋山打根、比魯蘭、京那巴登丹、拿篤、古納、仙本那和斗湖等東海岸地區的三海里以內海域。
他表示,延長宵禁的原因是由於跨境犯罪份子,包括綁架勒索團夥的現有威脅。
他說,宵禁的實施是為了確保菲律賓南部的恐怖份子或犯罪份子不侵入馬來西亞海域,並進一步確保國際研究人員或外國遊客在沙巴的島嶼上的安全。
他今日在一份聲明中說:“根據我們的情報來源,綁架勒索團夥以及阿布沙耶夫組織仍在試圖進入我國水域,並進行綁架活動以及其他跨境犯罪。
” “宵禁還將確保安全部隊照看好沙巴人和其他在東部沙巴東安區上旅行和居住人士的安全。
” “除此之外,它將使我們能夠執行法律,監控船隻的活動,並通過執行宵禁的安全船隻的存在,為旅舍經營者和漁民們營造安全感和信心”。
他也表示,他已授權各縣警區主任向符合必要條件的申請人發放許可證,以進行捕魚活動或在宵禁區域的水域航行。
三天前,全國警察總長阿克里沙尼說,警方將重新檢討沙巴東安區7縣海域的宵禁令,必要時縮小宵禁範圍。
他說,沙巴東安區指揮部在斗湖召開的一項行動會議,已探討此事。
他說“因此,我們警方和沙巴東安區指揮部已提出這項建議,以便縮小宵禁範圍,在特定地區會易名為限制行動區。
” 他說“作為開始,我們會建議斗湖縣的海域撤除宵禁,因為我們對這個縣署的海域安全管控相當滿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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