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亞庇十五日訊】法庭宣判被控擁毒的建築承包商,表面罪名不成立,無罪釋放。
38歲的里茲萬拉希干乃被控於2021年2月15日傍晚6時30分左右,在古打毛律甘榜丹絨巴都的路旁,擁有淨重35。
40克的冰毒,觸犯危險毒品法令第12(2)條文,並可在相同法令第39A(2)(r)條文下被判刑。
罪成者在此條文下,可判終身監禁或不少於5年的監禁,另施加不少於10下的鞭笞。
控方在被告否認罪狀後,副檢察司譚寶晶於初審時傳召了共5名證人出庭供證,力指被告罪行。
被告是由安里諾興律師代為辯護。
地庭法官依爾希彼慕絲在宣判時,指案件的關鍵證據缺乏足夠的佐證,警方在行動中所起獲的現款,無法成為完整的證據鏈,遂裁決被告表罪不成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