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亞庇十二日訊】法庭拒絕被控試圖殺害兒子的母親申請保釋,並諭令被告延扣至案件審結。
被告的辯護律師阿倫達申在申請保釋時告訴地庭法官烏慕卡棟,被告的父親是當地的村長,並且是一名家庭主婦。
控方的證人大多數為警員,因此被告干擾證人和棄保的風險甚低。
副檢察司西蒂哈再則要求法官拒絕被告申請保釋,指出此案的受害者年僅8歲,是被告的兒子,受害者目前是由被告的父親照顧。
法官經考量後,認為年僅8歲的受害者面對遭被告傷害的風險,遂拒絕被告獲保釋。
案件展延10月24日再次提堂,以擇定審訊日期。
34歲的祖萊娜古瓦希乃被控於4月26日下午1時30分左右,在昆達山甘榜慕合巴一間沒有門牌的民宅,試圖殺害年僅8歲的兒子,觸犯刑事法典第307條文。
她於5月10日被提控時,遭法庭拒絕接收她認罪。
被控對女子發死亡恐嚇 建築勞工不認罪准保釋 【亞庇十二日訊】一名建築勞工被控對一名女性友人發出死亡恐嚇,他否認罪狀,獲法庭批准保外候審。
28歲的祖卡奈因乃被控於6月3日凌晨1時許,在亞庇成功衛星市,恐嚇一名21歲的女子說道:“你要我把妳殺掉嗎?要我弄死妳嗎?”,因而觸犯刑事法典第506條文。
被告否認罪狀,主控官凱萬依爾申警長要求推事樂芙莉擇期過堂,並建議將被告的保釋金設在5千令吉。
當值法援律師則代被告求情,要求減低保釋金。
推事經考量後,擇定案件於7月17日過堂,並允許被告以1千500令吉保釋金和2人擔保外出。
她也諭令被告,每兩個星期1次向查案官報備行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