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亞庇五日訊】高庭宣判被控販運冰毒的兩名外來男子罪名成立,判決他們終身監禁兼鞭笞15下。
高庭法官沈大衛在宣判時,指控方已成功舉證,而辯方則未成功對控方呈堂的證據挑起疑點,遂裁決兩名被告罪成。
28歲的傑費里阿畢和50歲的阿米爾阿凡迪(皆蘇祿籍)乃被控於2017年12月19日中午時分,在下南南某輕工業區一家店鋪前,共謀販運淨重156.97克的冰毒,觸犯危險毒品法令第39B(1)(a)條文,並可在相同法令第39B(2)條文下被判刑。
控方在兩名被告否認罪狀後,於初審時傳召了3名證人出庭供證,力指被告罪行。
兩名被告遭判決表罪成立後,傳召了3人出庭抗辯,全案審結。
傑費里是由法院委派的律師阿德波尼代為辯護,而阿米爾則是由法院委派的律師路克雷沙巴朗律師代為辯護。
案件由副檢察司阿里英蘭負責檢控。
被告遭高庭宣判罪成後,阿德律師向法官求情,盼援引危險毒品法令第39B(2A)條文行使酌情權,判決罪成的被告終身監禁。
路克律師也作出相同的求情。
高庭法官經考量後,認為兩名被告符合條文的要求,即他們並非在毒品買賣進行時遭逮捕,遂判決兩名被告終身監禁兼鞭笞15下。
法官也諭令兩人的刑期從被捕日算起,由於阿米爾已超過50歲,獲豁免鞭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