赛沙迪失信洗钱案 高庭1028裁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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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Oct 2022 • 8:21 PM MY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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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隆坡6日讯)高等法庭将于本月28日,裁决青年及体育部前部长赛沙迪4项失信、滥用资金及洗黑钱罪控是否表面罪名成立。

司法专员拿督阿兹哈今日聆听控辩双方陈词后,择定上述日期下判。

在这之前,主控官拿督旺沙哈鲁丁副检察司在口头结案陈词时说,控方只需证明时任土著团结党青年团长的赛沙迪于2020年3月6日,指示从土团青的银行户头提出100万令吉,属于串谋行为。

他说,控方不需要证明赛沙迪犯下失信,因为这不是将他入罪的元素。

“切记,串谋罪有别于第13名证人拉菲克(时任土团青副财政)所犯下的罪行,我们只需要证明拉菲克的每一项行动,是受到被告的有不良目的指示和影响。”

旺沙哈鲁丁说,赛沙迪也指示拉菲克在2018年4月将Armada Bumi Bersatu Enterprise(ABBE)马来亚银行回教银行户口的12万令吉款项,转移至他的土著信托基金(ASB)账户。

针对洗钱的指控,控方说,2018年6月16及19日各有5万令吉的交易,从马银行的户口转移至赛沙迪的ASB户头。

他说,根据拉菲克和布城反贪污委员会查案官阿斯比的证词,ABBE所募集的资金都是归土团青所有,而非被告。

另一方面,辩方律师哥宾星陈词时说,上述所提取的100万令吉全数充作土团青用途是不容置疑的,其当事人未收过分文。

根据赛沙迪面对的失信控状,受托保管100万令吉资金的赛沙迪与拉菲克串谋滥用这笔款项。

他被指于2020年3月6日在吉隆坡中环联昌大厦的联昌银行犯罪。

他也面对一项指他于2018年4月8日至21日之间,滥用12万令吉选举献金的控状。

两项洗黑钱控状指出,被告分别于6月16日和19日在新山的一家银行,将两笔源自不法活动的5万令吉,由他所持有的马来亚银行回教银行户头,转移至他所持有的土著信托基金账户。

-马新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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