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報納閩十九日訊】納閩國內貿易及生活成本局在實施2026年農曆新年佳節頂價計劃期間持續加強監督。這項計劃自2月13日至2月21日生效,為期9天,涉及14項統製品.
由兩支執法隊伍於年初一在納閩各地展開的檢查中,有兩名零售商因違反《2011年價格控制與反牟利法令》[法令723]而被採取罰款行動.
其中一名商家被發現未在展示銷售的商品上標示現金售價標籤;另一名商家則被發現未在這項計劃實施期間,對受控價格商品使用粉紅色價格標籤.
根據第723法令,未展示價格標籤屬於違法行為;一旦罪成,個人最高可被罰款1萬令吉,公司最高可被罰款2萬令吉。至於以高於規定最高價出售受控商品的罪行,個人最高可被罰款10萬令吉或監禁不超過3年或兩者兼施,公司則最高可被罰款50萬令吉.
因此,納閩國內貿易及生活成本局提醒所有商家在佳節頂價計劃實施期間務必遵守規定的最高價格,不得高於頂價出售商品,並須清楚使用粉紅色價格標籤標示相關受控商品.
消費者如發現任何價格違規行為,受促通過該局官方渠道提出投訴,以便當局迅速採取行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