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仅凭几段 CCTV 监控画面就将开除员工,未免太过草率了吧?

中国南京一名任职超过 4 年的技术工程师,被公司指控上班期间「摸鱼」,被认定为「严重违纪」,惨遭开除。
根据《搜狐》报道指出,该名技术工程师小林(化名)于 2025 年 1 月结束驻外项目后,返回南京分公司上班。期间,每天按时上下班,主动做调研并汇报进展。
然而,就在 2025 年 2 月 13 日下午 5 点多,公司突然通知他因「严重违纪」遭到解雇,并要求他 1 小时内办完所有离职手续,让他当场错愕不已!

小林立马追究,公司却声称掌握了他「摸鱼铁证」,而这些证据均来自 10 几段没有声音的监控录像。这其中包括:
- 1 月 17 日:离座 9 分钟,看手机,和同事讲话 4 分钟
- 1 月 23 日:离座 15 分钟,上下午跟同事闲聊各 15 分钟,提前 3 分钟收拾东西。
- 1 月 24 日:延后 8 分钟开电脑,查看手机
- 1 月 26 日:离座 14 分钟,看手机,提前 4 分钟离开工位。
- 2 月 5 日:电脑黑屏静置 28 分钟,提前 4 分钟离开工位。

对此,小林不服并向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在法庭上逐一作出回应。
关于提前几分钟离岗:「我的办公室在 4 楼,打卡签退在 1 楼。提前 4 分钟去等电梯、下班准时打卡,这叫早退?」
关于离座与说话:「离开工位是上厕所、喝水等基本生理需求;和同事交流是正常工作沟通;看手机是为了查看竞品和工作微信,监控凭什么说我是『 划水』?」
关于突然开除:「在职 4 年多我没有任何违纪记录。公司从未对我进行过任何提醒、警告或核实,直接用监控片段『 定罪』搞突袭,这不是违法是什么?」

法院对这起劳动争议案作出二审判决,认为监控视频所记录的行为持续时间短、发生频次低,未达「严重违纪」程度。公司仅凭监控片段,就突然将员工开除,属于违法,判令公司支付 10.8万元(约 6.4 万令吉)赔偿金。
二审法官指出,技术能记录外在行为,却无法评判主观动机。 公司试图通过全天候监控,把员工一直「钉」在工位上,既不合理,法律也不会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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