邻居很喜欢把车停在自己的家门口,尝试沟通过但无效,可以采取法律行动吗?
答案是可以的!
今天带大家看一个发生在槟城的案件,原告和被告住在两门之隔的同一条街上。
有一次,原告在回家时发现一辆车停在自己的家门口,让他无法进入车库,后来发现这辆车是被告的。
过后,原告注意到被告经常将车停在路口的拐角附近或原告的家前面,造成了极大的不便。
为什么影响到原告呢?因为原告家外面的路很窄,被告又直接放在马路边,直接顶掉了一条马路。
所以造成原告要从家里出来时很危险,因为原告的视野会被被告的车挡掉,所以会看不到有没有车驶来,高风险会造成车祸。
起初,当原告上前要求被告移开车辆时,被告表示服从。
但是,在一两周内,被告又打回原形。原告再次要求被告移车时,被告做出了咄咄逼人的反应,甚至威胁原告要打架。
自从那次经历,原告就害怕跟被告沟通了。
为了避免直接的冲突,原告报警了,警方也向被告发出了违章停车传票。
结果换来的是被告对原告大喊大叫,并威胁要将车停在他喜欢的任何地方,没有人能够阻止他。
被告甚至在警方面前威胁原告要跟原告打架。
然后,原告又采取了几项措施包括安装警箱、放垃圾桶在对面的马路来阻止被告放车、甚至要求 Jabatan Kerja Raya Malaysia (“JKR”) 在他家门前画一条黄线,标明禁止停车的区域。
但是,被告还是不管。有一次闭路电视还拍到被告刻意撞倒了垃圾桶,却没有捡起来。
由于一直无法解决问题,原告决定采取法律行动并寄了律师函。可是,被告不但没有对这封信做出回应,反而升级了他的攻击行为,在原告的车前威吓性地猛打方向盘。
没办法之下,原告把案件带上了法庭。
被告在辩护时否认将车停在路口附近或原告家正前方,声称他的行为没有造成任何阻碍或不便。
他还声称,他与原告有口头协议,允许他将车停在原告家对面,但没有证据。
此外,被告承认他家有可以停放两辆车的停车场,但他觉得停放两辆车会让空间很挤。
最后,法官就判了原告胜诉,原告获得RM5000的赔偿以及一个禁制令来禁止被告继续把车停在马路上。
相信有驾车的各位都明白,有车停在自己家门口是很烦的,所以我们就不要做这种蛮不讲理的邻居啦,好好开车,乖乖停车。
题外话,如果大家以后遇到邻居做这种很讨厌的事,欢迎找我们,我们帮你一起告他。🤓
-小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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