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大马通讯与多媒体委员会(MCMC)于9月19日宣布,在获得总检察署批准后,分别对《星洲日报》及《阳光日报》的出版公司开出10万令吉的罚单,前者是因为刊登不完整的国旗图像;后者则误载全国警总长的简历。
10万吉的罚单不能说不重,尤其际此媒体处于经营艰难的时刻。如此重罚不仅不利于媒体行业的发展,也有悖当今昌明政府所标榜的仁政口号!
消息一出,引起热议。例如,大马律师公会主席莫哈末依兹里指出,两报罚款案应设有法庭审查的法律途径,以确保程序正义。根据一般法律原则,应有“法律纠正”的机制。换言之,如果被罚款,当事人应有权通过法庭提出司法审查。
国家新闻奖得主丹斯里佐汉嘉化抨击政府,祭出10万令吉重罚是一种“前所未有的危险行为”,破坏我国新闻及言论自由原则。MCMC的严惩,已让国民留下政府难以容忍批评与异议的印象,这与首相向来提倡的立场背道而驰。
资深新闻工作者卡迪耶欣则透露,他通过WhatsApp向一名团结政府的部长表达对罚款媒体事件的不满,却遭对方“已读不回”。他在短讯中直指有行动太严厉、太粗暴,不符合改革与昌明政府的形象。刁难媒体,有损政府自信与包容的形象。尽管MCMC、警方和总检察署都有权执法,但若处理过度,最终失去民心的将是团结政府。

卡迪耶欣还针对那位偶尔会回复他意见的马来部长这次毫无回应一事自嘲说:“我明白,对一名部长而言,宁可失去朋友,也不愿失去职位。”
上述几位马来友族的仗义执言,令人激赏。华社的不平之鸣,更是不绝于耳,无庸赘述。
值得玩味的是,通讯部副部长张念群表示,《星洲日报》和《阳光日报》若对10万令吉的罚单不服,可提出上诉。MCMC是通讯部的附属法定机构,张念群的反应显然是在维护该机构开出罚单之举,只是冷漠地建议当事人若感不服大可上诉。
另一方面,房屋及地方政府部长倪可敏强调,《星洲日报》已为国旗风波的无心之失公开道歉,并对涉事员工停职处分,因此10万令吉罚款不仅会侵蚀新闻自由,更可能造成寒蝉效应。
他的表态可谓掷地有声,但他若以部长之尊采取匡扶正义的进一步行动,将会赢得更多掌声!
张念群和倪可敏都是团结政府中最大成员党--民主行动党的高层领轴,应能发挥举足轻重的影响力。例如,前者拥有权力指示属下委员会检讨有关罚单,甚至收回成命;后者则可以带入內阁讨论、介入及解决此事。难不成他们“非不能也,实不为也”?
MCMC重罚媒体,固然可为政府进账20万令吉的收入,但此举也可能令人民不满政府“昌明何在”,进而让执政联盟在下届全国大选失去无数选票,得不偿失啊!

台湾作家、曾任台北市文化局长的龙应台于2003年发表《当权力在手》一文指出:“权力越大,责任越大,所可能辜负的人,越多。权力大,而又不知谦卑的必要,一不留心,就是一个‘以万物为刍狗’的结局。”
当政者如果沒有善用手中权力,尽其“察民情、重民意、得民心“的责任,自当会辜负广大的人民,从希望变成失望。
道家老子有此名句:“天地不仁,以万物为刍狗。圣人不仁,以百姓为刍狗”,意思是说:天地不会感情用事,所以对万物一视同仁;圣人不会感情用事,所以对百姓一视同仁。
因此,明智的当政者处理问题,理应严守典章制度,不偏不倚,务求人人平等。目前有关当局因国旗失误事件严惩《星洲日报》,却未追究同时期犯上类似错失、包括教育部官方报告、巫统青年团、伊斯兰党等机构。如此双重标准,如何服众?
首相拿督斯里安华擅长于演讲中引用中国古哲孔子的名言 ,不知他有否听过《礼记·檀弓下》那句“苛政猛于虎”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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