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亞庇廿二日訊】被控強姦未成年少女的保安人員,在案件開審前改口承認罪狀,遭法庭判決入獄10年兼鞭笞1下。
35歲的芬迪西達乃被控於2022年10月28日下午4時50分左右,在文都善路某住宅區的一間民宅,強姦一名15歲的未成年少女,觸犯刑事法典第376(1)條文。
案情指被告是通過社交軟體與受害者相識,並在4個月後墮入愛河相戀。
案發當天,被告與受害者相約在家裡共餐,被告過後要求對方發生性關係。
受害者起初拒絕被告,但之後遭說服與對方發生性關係。
承認罪狀的被告由法援律師費曼希里,代為向地庭法官諾哈菲查求情。
他指被告的工資有一半是給予在丹南居住的母親,並照顧7名兄弟姊妹,盼法官減輕刑罰。
副檢察司阿蒂卡娜茲哈則要求法官判下重刑,指州內的性侵案件高企不下,此案的受害者是一名未成年少女。
法官經考量後,判決如上述,被告的刑期從2023年6月9日算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