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報納閩卅一日訊】納閩貿易及生活成本局執法人員展開專項檢查行動,重點針對航運領域,尤其是船舶加油活動進行監督與執法.
此次檢查涵蓋船舶加油服務,旨在確保用於海上船舶的受控柴油交易活動,全面符合《1961年供應控制法令》(第122號法令)及相關附屬法規的規定.
檢查行動特別聚焦於船舶加油活動,即為海上船舶航行作業提供柴油的過程。鑒於柴油屬於受管制的列管物品,該類活動受到第122號法令的嚴格監管.
在執法過程中,執法人員詳細審查業者是否遵守所獲發的列管物品執照條件,包括執照有效期限、儲存與銷售數量上限、交易記錄,以及柴油是否按照獲批用途使用.
此外,檢查亦涵蓋對加油活動所需執照批准文件的核查,確保柴油僅供應給符合資格的船舶,並僅限於獲准用途。此舉旨在防止任何泄漏、濫用或挪用受控物資的行為,以維護公共利益及國家供應安全.
與此同時,執法人員亦向相關業者開展宣導與說明工作,講解有關申請列管物品執照及船舶加油活動執照批准的程序,包括通過商業執照與支持系統(BLESS 2.0)提出申請、遵守執照條件,以及執照持有人在現行法律下所需承擔的責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