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亞庇卅一日訊】法庭宣判被控性侵小女友,在抗辯時改口認罪的青年罪名成立,判決他入獄5年兼鞭笞2下。
地庭法官達央依琳在判刑時,指受害者在此案遭到被告在她的身上“種草莓”,傷勢報告同時也指出受害者的右胸呈現瘀傷,私處也留下痕跡。
她說,在考慮到罪行的嚴重性,以及被告和受害者的年齡,她判決被告的刑罰如上述。
該名19歲的青年乃被控於2022年4月9日早上10時至晚上9時之間,在必打丹某公寓單位撫摸小女友的私處,以及試圖與年齡僅15歲又8個月大的小女友發生性關係,同時親吻對方和在她的身上“種草莓”,觸犯性侵兒童罪行法令第14(a)條文。
被告否認罪狀後,副檢察司蘇莉雅蒂於初審時傳召了6名證人出庭供證,力指被告罪行。
被告是由安理諾興律師代為辯護。
案件完成初審後,地庭於今年4月10日裁決被告表罪成立。
被告改口承認罪狀,放棄抗辯,法官過後於今早判下刑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