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亞庇十六日訊)一間私人門診醫療公司被控在沒有執照下設立醫療中心,該中心的代表承認罪狀,遭法庭判決罰款5萬5千令吉.
控狀指該公司於2024年6月12日早上10時40分左右,被揭發在未獲得執照下於亞庇某霸級購物與商業廣場設立私人門診醫療中心,因而觸犯私人醫療設施和服務法令第3(c)條文,並可在相同法令第5(1)(b)條文下被判刑.
罪成者在上述條文下,可遭判決罰款最高50萬令吉。案情指私人醫療執業監管局的執法員在上述地點展開突襲行動,並揭發該醫療公司在沒有執照下設立醫療中心。執法員過後在現場拍照採證,同時扣查了部份文件證物.
代表該中心面控的董事承認罪狀,並由辯護律師馬丁湯米代為向地庭法官瑪麗娜依布拉欣求情,盼以最低罰款盼刑.
案件是由衛生部私人醫療執業監管局的主控官阿妮絲娜蒂雅和希蕾娜麥絲負責提控,她們要求法官依法嚴懲,並指出法庭所判下的相應刑罰,應足以制止其它醫療機構犯下相似罪行.
法官經考量後遂判決如上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