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來西亞建國重要參與者之一前部長葉伯良談40%淨稅收協議513事件導致憲法被中止實施

LocalPolitics
7 Dec 2025 • 2:56 AM MYT
華僑日報
華僑日報

Overseas Chinese Daily News (OCDN) covers a wide range of topics including international, national and domestic news, financial and business pages, sports, entertainment and leisure, women column and other pages of great interest.

image is not available

【亞庇六日訊】前沙巴州內閣部長拿督葉伯良(Datuk Yap Pak Leong)表示,沙巴之所以決定加入並共同成立馬來西亞,關鍵原因正是沙巴與聯邦政府之間的40%收入分享協議.

“從一開始,我就強調,這個2/5(即40%)的收入分享必須作為沙巴成為馬來西亞一部份的條件,”葉氏說,他是馬來西亞建國的重要參與者之一.

“如果憲法中沒有寫入這項保障,沙巴就不會加入馬來西亞的成立。”這位山打根賽馬俱樂部主席在近日於此間舉行、題為《沙巴2/5收入分享與政治背叛》的講座中如此表示.

該講座由非政府組織“沙巴維權行動組織”(Sabah Action Body Advocating Rights,Sabar)主辦,時間距離7月18日沙巴特別撥款問題截止解決日期僅剩數日.

葉伯良指出,這項40%的收入分享制度,是為了確保沙巴在聯邦體系內的財政穩定.

“這40%的收入分享意味著,來自沙巴的收入中,聯邦方面可獲得60%,並可用這60%為沙巴提供聯邦層級的服務.

“沙巴獲得的40%,是額外的收入分享,並不影響聯邦政府本應承擔的服務,如國防及其他多項事務。”他補充說,這項安排並非沙巴獨有.

“應沙巴的要求,新加坡當年也談判爭取到60%的收入分享,但新加坡的安排略有不同.

“新加坡被給予60%,但它需要自行徵收收入,承擔支出,然後將剩餘的40%淨額上繳聯邦政府。”葉伯良表示,在馬來西亞成立後的最初幾年,聯邦政府確實依協議計算並向沙巴支付了2/5的收入.

然而,隨後發生了兩件對該安排極具破壞性的事件.

“一是新加坡在1965年退出馬來西亞,二是1969年發生了五一三事件。”他說,五一三事件導致沙巴進入緊急狀態,憲法被中止實施,他認為這被用作停止向沙巴支付收入的藉口.

“我認為,有些人非常巧妙地利用‘憲法已被中止’作為理由,說既然憲法暫停了,就無需再根據憲法向沙巴支付2/5的收入。”他形容這是“對憲法的背叛,導致沙巴未能獲得應有的公平份額”.

儘管經歷這些歷史挫折,葉伯良對近期發展仍保持樂觀.

“我很高興得知,今天州政府和聯邦政府都已作出承諾,要糾正錯誤,讓沙巴獲得應有的收入份額。”他也指出,沙巴律師公會已將此事提呈法院.

當被問及40%分享的計算公式時,葉伯良坦言自己並不完全清楚,但提供了一些看法.

“據我了解,至少有80%的收入是可以容易確定的,另外20%可能存在爭議。”他列舉了幾項容易計算的收入來源,包括印花稅、路稅、出口稅、石油稅、執照費,以及聯邦政府向沙巴發放貸款所收取的利息等.

至於沙巴可能被拖欠的總額,葉氏說:“要從所有收入來源去計算,我沒有官方數據,所以無法精確計算.

“但我猜測,正如許多人所估計的,大概應在1000億至1500億令吉之間。我認為,應由聯邦政府來計算;若他們不算,州政府恐怕也難以自行計算。”葉伯良也分享了40%構想的由來,並歸因於他在澳洲的求學經歷.

“我在那裡學習經濟學,包括聯邦財政體制,那裡的法律不同.

“在澳洲,過去是由各州政府征收所得稅,聯邦政府直到戰爭時期才開始征收。他們當時說二戰後會歸還,但他們從未歸還。這就是聯邦政府的慣性,一旦拿到手,就不會輕易歸還.

“不過,澳洲仍然保有很強的州權意識。”他說,澳洲有一個稱為“年度會議”的機制,各州財政部長與州長每年聚首,討論每一年州政府應獲得多少資金,這就是他們解決問題的方式.

對於為何過去如“人民黨”(Berjaya)及國陣巫統主導的沙巴州政府,在與聯邦關係良好之際卻未追討這40%收入,葉伯良解釋:“人民黨州政府當時也面對自身的問題,而當時聯邦政府大多數時間由馬哈迪醫生主政.

“人民黨州政府只要有足夠的錢去花,向聯邦政府提出的要求幾乎都會獲得批准。此外,由於國家仍處在緊急狀態,這2/5的收入並未發放。”針對有人認為聯邦政府不太可能履行40%的承諾,葉伯良呼籲保持耐心,並強調應依循法律與憲法途徑解決.

“解決方案在於耐心。現在聯邦政府參與其中,州政府參與其中,沙巴律師公會參與其中,法院也參與其中。我希望最終會得出一個結果。”對於“沙巴應否因這項問題而退出馬來西亞”的主張,葉伯良堅決反對.

“有些人說,我們應該離開馬來西亞。如果你離開馬來西亞,你就等於放棄1000億令吉。那麼離開的意義何在?“就好比你的債權人不還錢,你卻說從此不再與他往來,那你反而什麼都得不到。這不是解決辦法。”針對提高石油銷售稅以彌補部份爭議資金的建議,葉伯良認同這可能是一條出路.

“目前州政府徵收5%的銷售稅,對石油等項目,大約一年可得15億令吉。如果提高到10%,那就意味著再增加15億令吉收入。為什麼不這麼做?州政府有權力,也有這個權利。”談到“沙巴人化”(Sabahanisation)課題,他說這可依據《1963年馬來西亞協議》中有關由沙巴人填補聯邦部門職位的條款來推動.

“這個決定寫在馬來西亞協議裡。你可以去爭取,讓聯邦各部門的員工由沙巴人擔任,你可以去追求這個。”在被問到憲法程序似乎長期未獲遵守,沙巴是否仍有希望拿回40%時,葉氏仍然保持樂觀.

“希望在於理性。理性將來自現任聯邦政府、州政府以及法院。讓我們看看他們會拿出什麼方案。畢竟,上訴庭是一致裁定聯邦政府必須計算並支付這40%。”葉伯良也談及自己在40%構想中的個人角色.

“我的名字確實與40%掛鉤,這是真的。”“當年提出成立馬來西亞時,許多政黨相繼成立。在沙巴也有不少,其中包括位於山打根、由商界人士如邱錫洲、彼得羅等組成的聯合黨.

“為了爭取財政保障,唐納史蒂芬斯要求聯合黨提出方案。在聯合黨會議上,我被指派與已故拿督(我想是)G.H.巴拉德——那位英國種植園主——共同擬定建議.

“由於我與澳洲的關係,我們提出了40%的構想,並通過決議,交給已故的拿督彼得羅,再由他轉呈唐納史蒂芬斯.

“史蒂芬斯隨後把建議提交給馬來亞、新加坡、砂拉越及英國當局。經過討論後,大家同意採用40%的方案。這就是整個過程。”針對沙巴、砂拉越與新加坡不同的收入分享安排,葉伯良說:“新加坡是60%,而砂拉越則選擇固定金額的方式,並在之後逐年增加.

“他們(砂拉越)要求先給五年的固定金額,之後每五年再作一次調整和增加。這就是他們的做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