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庭裁定國民登記局 錯誤登記宗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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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Jan 2026 • 4:30 PM MYT
華僑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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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亞庇八日訊】沙巴及砂拉越高等法庭昨日批准比達居民阿都馬納普巴古賽及其三名子女的申請,允許更正其大馬卡資料,將宗教欄改為基督教.

在宣讀判決理由時,拿督切麗絲蒂娜斯杜爾加利德法官對國民登記局在缺乏充分事實或法律基礎下,擅自為個人標註宗教的做法表達嚴重關切.

法庭明確指出,這並非起訴人放棄伊斯蘭教的案件.

切麗絲蒂娜法官接納起訴人的證供,認定原告及其家族,包括祖父母,一直以來皆信奉基督教,從未皈依伊斯蘭教.

法庭亦指出,身分證明文件、受洗證書及教會函件等書面證據,均支持此一主張.

法庭進一步強調,此問題並非個案.

切麗絲蒂娜法官援引多宗先前的司法判例,包括由時任司法專員、現任上訴庭法官雷德沈審理的「Satiah Simbunar 起訴國民登記局局長(沙巴)案」([2022] CLJU 2411),當時法庭裁定,登記官員基於臆測而在身分證中錯誤填入「伊斯蘭教」.

更為關鍵的是,法庭亦引用「Zulkifli Adirin 訴 國民登記局局長(沙巴)案」([2021] MLRHU 2540)。該案中,儘管申請人父親在申請表中明確填寫宗教為「Tiada」(無),國民登記局仍將申請人登記為穆斯林,並在其大馬卡中記錄為「伊斯蘭教」.

切麗絲蒂娜法官指出,此案例顯示即便有清楚明確的指示亦遭忽視,進一步印證相關錯誤屬於反覆出現的行政問題.

切麗絲蒂娜法官形容,國民登記局自行決定個人宗教屬性在原則上「根本錯誤」,並認為該部門已逾越其行政職責.

她指出,在本案中,答辯人未提交任何宣誓書證據,解釋為何第四名起訴人仍被記錄為伊斯蘭教,盡管在其申請表中顯然並非這樣填寫.

法庭亦形容此情況令人憂慮,尤其涉及不識字、須依賴政府官員協助的申請人.

切麗絲蒂娜法官裁定,相關行為違背申請人意願,並實質上剝奪了他們在聯邦憲法第11條下所保障的宗教自由基本權利.

同時,法庭駁回國民登記局主張應由伊斯蘭法庭決定宗教身分的立場,指出該部門一方面聲稱宗教歸屬屬伊斯蘭法庭權限,另一方面卻自行以行政方式決定原告的宗教,前後矛盾.

這項更廣泛的關切亦呼應近來媒體報道的發展。根據2025年5月的新聞,一名女子在沙巴報案,指其身分在十多年前遭人冒用,未經其知情或同意即被登記為穆斯林.

該事件引發公眾憂慮,擔心類似案件或在鄉區社群中普遍存在.

昨日,在裁定起訴人已以「或然性衡量」證明其從未信奉伊斯蘭教,且錯誤的宗教記錄係由國民登記局官員不當填入後,法庭批准有關申請,並不作訟費指令.

該判決突顯遵守憲法保障的重要性,並重申行政程序必須在聯邦憲法所保障的基本自由範圍內運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