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亞庇二日訊)沙巴律師協會將於下週針對沙巴在聯邦憲法之下應享有的 40% 特別撥款的持續爭議,啟動法律訴訟。
該會主席陳權芳指出,該會關注聯邦政府最近宣布,聯邦政府與州政府之間達成的所謂協議,也 關注據稱是聯邦憲法第 112D 條下頒佈的指令。
他今日在一份聲明中指出,該會認為,聯邦政府於 2022 年 4 月 14 日作出的公告和據稱據稱是聯邦憲法第 112D 條之下,於2022 年 4 月 20 日在聯邦憲報上頒布的指令,本質上是不一致的。
他說, 雖然聯政府的公告中明確指出這是一項「不影響實體權利」的協議,但聯邦政府隨後頒布相同的內容,作為 112D 條文之下的指令,卻沒有提及「不影響實體權利」的條件。
他說,該認為,聯邦憲法的公告以及在憲報上頒佈作為 112D 之下的指令,皆明顯違反與聯邦憲法附表 10 同讀的第 112C 條文,以及違反第 112C 條文。
他說,儘管有所謂的「不影響實體權利」協議和頒佈憲報,但沙巴在聯邦憲法下的權利問題仍然存在,尤其是第 112D 和 112C 條之下的權利。
陳權芳指出,在 1964 年至 1969 年期間和 1974 年至 2021 年期間,沙巴州有權根據第 112C 條文以及附表 十 第 III 部分、第 IV 部分和第 V 部分的規定,獲得 40% 的特別撥款。
他說,附表十第IV部分規定了計算40%特別撥款的具體公式,此公式和公式的應用,必須一勞永逸地得到確認。
他說,對於此公式一直有很多不同的詮釋,有時甚至是相互矛盾的解釋。
考慮到這一點,沙巴律師協會決定興訟尋求法庭確定 該40% 的真正含義。
陳權芳說,作為正義的守護者,沙巴律師協會將於下週提起訴訟,尤其是申請司法檢討,以挑戰 2022 年 4 月 14 日的公告以及在憲報上頒布的所謂指令,理由是兩者皆違反聯邦憲法,其涉及馬來西亞立國的本質。
他強調,這是對《馬來西亞協議》的神聖性的一種侮辱, 憲法基礎文件是神聖不可侵犯的, 它是馬來西亞的靈魂和精神。
他說,沒有憲法基礎文件,就沒有馬來西亞,維護它們就是維護馬來西亞的正義。
他表示, 憲法第 VII 部分第 2 章之下的憲法條款,形成了《馬來西亞協議》提供有利於沙巴和砂拉越的保障、保障和權利的一部分。
因此,這些非常切實的保障,權利被載入聯邦憲法,不應該被忽視或隨意踐踏, 必須極其虔誠地維護這些憲法規定的神聖性。
他說,上述段落明確違反了憲法的相關條款,尤其是與聯邦憲法第十附表以及憲法基礎文件同讀的第 112C 和 112D 條文。
聯邦政府和州政府之間可能達成的任何協議,都必須符合聯邦憲法第 112C 條文和第 112D 條文以及聯邦憲法附表 十的規定,否則將違反聯邦憲法,不合法以及無效。
他說,聯邦政府和州政府於 2022 年 4 月 14 日作出的公告,以及隨後於 2022 年 4 月 20 日根據 2022 年第 112D 條文 [沙巴州] 頒佈對特別撥款進行重檢的2022指令,都是超 違反聯邦憲法,違反自然正義,程序不當,不合理和不合理。
他說,受質疑的 2022 年公告和重檢指令沒有考慮 40% 的公式和金額,該公式和金額需通過在 1964 年至 1968 年和 1974 年至 2021 年期間的申請得出。
他說,這已侵犯了國家的憲法權利、沙巴和州民的最終權益。
他說,這與憲法基礎文件,尤其是政府級委員會報告書和聯邦憲法第 112C 條文和第 112D 條文1明確規定沙巴州享有的憲法權利,嚴重不相稱。
他說,由於受質疑的公告和重檢令,沙巴州及其人民在馬來西亞協議、馬來西亞法案和憲法基礎文件以及聯邦憲法下的合法期望,被完全無視和遭到不公平踐踏。
他說,申請人有權根據第 112C 以及 112D 條文與聯邦憲法第 十附表第 III、IV 和 V 部分同讀,來評估支付給沙巴州以及最終支付給沙巴人民的金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