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報保佛六日訊】保佛縣議會主席納茲里縣長呼籲縣內所有飼養狗隻的民眾必需為狗隻申請註冊。
他指未為狗隻領取狗牌是犯法的行為,犯規者受到檢舉時,可被罰款不超過100令吉。
納茲里縣長發通告時指出,保佛縣公署依據《1981年註冊和控制狗隻法規》來行事,他呼籲保佛縣內飼養狗隻的人士盡早為狗隻註冊和領取狗牌。
據悉,狗主可在保佛縣議會行政廳的櫃檯處為狗隻辦妥註冊申請手續,為每隻狗兒領取一面狗牌,然後把它掛在狗兒的頸圈上。
至於狗隻的註冊費方面,每隻雌狗的註冊費為10令吉,而雄狗和已絕育的雌狗的註冊費為每隻4令吉。
另外,當局也提醒人們勿在下列地區飼養狗隻,即茶餐廳、醫院(獸醫部除外)、宗教場所、停車場、學校及休閒中心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