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海床與大陸架權利不容討價還價 傑菲里:沙巴與砂拉越同邊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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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 Dec 2025 • 8:39 PM MYT
華僑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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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亞庇廿九日訊)沙巴立新黨主席拿督斯里傑菲里吉丁岸表示,沙巴堅定與砂拉越站同邊站,強調婆羅洲州屬對其土地、海床、底土及大陸架所享有的權利,是源自法律以及馬來西亞成立時不可更改的條款.

他說,沙巴立新黨全力支持砂拉越總理近來的相關聲明.

他在今日的聲明中說:“對沙巴而言,這是我們在聯邦體制內行使主權的根本基礎,絕非僅止於理論上的法律論述。這些權利正是沙巴同意組成馬來西亞的前提條件,並非聯邦政府的恩賜,也不是暫時性的讓步,而是永久性的憲法權利,任何國會法令都無權單方面抹除。”他說,沙巴的地位與砂拉越同樣建立在堅實的憲法基礎之上。《1963年馬來西亞協議》(MA63)、政府際委員會(IGC)報告以及《聯邦憲法》均明確承認沙巴為平等夥伴,對其領土享有完整所有權。這些權利早在馬來西亞日之前已然存在,從未經過任何全民公投,亦未曾獲得州立法議會通過同意放棄.

傑菲里指出,公眾必須了解一段長年被壓抑的歷史。在《1974年石油發展法令》(PDA)出台之前,沙巴對其石油與天然氣資源行使完全主權。1969年,沙巴州政府直接與國際公司簽署協議,進行石油的勘探、開採、生產、提取與銷售,並將石油稅率定為12.5%。我們無需也不曾向聯邦政府申請許可,因為依據《沙巴土地法令》第24條及《聯邦憲法》州屬清單,我們本來、且依法至今仍是資源的擁有人。”他說,《1974年石油發展法令》是在未獲州立法議會支持的情況下由國會通過,該法令既沒有、也不可能修改《聯邦憲法》。長期以來,聯邦政府宣稱該法令已將沙巴的油氣所有權移交予國油公司(Petronas),此一說法純屬虛構,且至今仍在延續這項欺瞞.

他表示,任何聯邦法令都不能凌駕於憲法對州屬土地的保障之上。《聯邦憲法》第2條已清楚規定,州界的任何更動,必須獲得該州立法議會及統治者會議的同意。聯邦政府奪取我州海床與底土的控制權,實質上等同在未經我州同意下更改州界,使《1974年石油發展法令》適用於沙巴領土的做法屬於違憲且無效.

他指出,接受這套聯邦論述所帶來的後果極為嚴重。1976年,沙巴在壓力下被迫簽署協議,將石油稅從原本的12.5%降至僅有5%。在國油公司與聯邦政府從我州土地中獲取數以千億計的收益之際,沙巴卻僅分得微薄回報,我們以與生俱來的權利換取了零星碎屑。”他說:“這種不公,正是沙巴儘管資源豐富,卻仍成為全國最貧困州屬之一的主要原因。我州的財富用於推動馬來亞的發展,而本身的道路、學校與醫院卻日益殘破。這並非經濟偶然,而是憲法權利被系統性侵蝕的結果。”他說:“領土完整與收益權利雖屬不同層面,卻密不可分。當我們允許聯邦政府主導資源範疇,便等同放棄尊嚴。沙巴與砂拉越命運與共,皆屬婆羅洲集團。當砂拉越在此議題上發聲,沙巴不能只是點頭回應,而必須肩並肩站在一起。州際協調不是挑釁,而是對人民的責任,也是制衡聯邦權力過度擴張的必要之舉。”他說,聯邦政府必須停止以《1974年石油發展法令》作為遮掩。聯邦體制唯有建立在互信與遵循建國文件之上方能長久。持續否認這些權利,是對馬來西亞理念的背叛。沙巴人民必須自我教育、認清事實,因為覺醒是改變的前提.

他說:“我們無意威脅聯邦,而是要拯救它;我們堅持馬來西亞必須以平等夥伴的精神運作,而非聯邦政府所偏好的殖民式主從關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