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男中学生涉嫌在校园内持刀杀害16岁女学姐叶芯嫙一案,高庭将在下星期一(9月14日)宣判被告是否谋杀罪成。
少年代表律师冯吉祥指出,控辩双方上星期已向高庭提交书面陈词,法官阿德琳星期二(9月8日)聆听双方结案陈词后,择定于下星期一作出裁决。
控方指有预谋 辩方以精神失常抗辩
冯吉祥说,控方主张少年案发时清楚知道自己的行为,并指他是有预谋杀害死者,因此认为控方已经证明少年涉及谋杀罪。
不过,辩方则援引刑事法典第84条文,主张少年案发期间精神失常,不清楚自己正在做什么,更没有意识到有关行为属于违法行为。
为证明这项抗辩,辩方在少年完成自辩后,传召霹雳州乌鲁近打幸福医院(精神病院)院长伊恩洛安东尼出庭,以专家证人的证词支持少年案发时精神失常的说法。
该名医生于8月26日完成供证后,辩方也正式结束少年自辩阶段的抗辩工作。
此案于8月3日开审,控方在为期6天的审讯中传召11名证人,包括法医、涉案学校教师及查案官等,最终于8月11日完成举证。
涉案少年当时14岁,被控于2025年10月14日上午约9时20分,在雪州灵市白沙罗万达镇一所国中的底层女厕内,以刀刺死16岁学姐叶芯嫙。
少年随后于同年10月22日在推事庭被控谋杀,案件转交高庭审理后,他于今年2月12日否认罪行。
未满18岁 罪成也不能判死刑
少年被控触犯刑事法典第302条文,谋杀罪一旦成立,可判死刑,或监禁30年至40年,并至少鞭笞12下。
不过,根据2001年儿童法令第97条文,任何人在犯案时未满18岁,均不能被判处死刑。若最终被判罪成,其刑罚处理将依据儿童法令相关规定执行。
由于被告属于未成年者,案件此前也以清堂方式审理,媒体不获准进入庭内采访。
高庭下星期一的裁决,将决定这起去年引发全国关注的校园命案是否以谋杀罪成告一段落。
【大马校园血案】15岁被告表罪成立 须出庭自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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