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亞庇廿二日訊】人民房屋計劃的租戶如果已經租住超過10年,必須重新申請才能繼續享有租住人民房屋的資格。
副首長兼地政及房屋部長拿督斯里佐津昆沙浪為沙巴城市及房屋發展局發出通知,要求在這些房屋居住了10年以上的租戶搬遷的決定辯護時表示,這是為了給其他人有機會以低價租住人民房屋。
他表示:“這項決定或政策已經實施多年,其用意是讓符合條件者有時間(10年)購買自己的房屋,讓其他人有機會以低價租房。
” 他在被問及州政府受要求重新考慮驅逐此類租戶的呼籲時,作出回應。
他說:“租戶在租住10年後,必須證明並重新申請才能符合資格。
” 佐津表示,州政府需要逐案審查,以確定他們是否有資格繼續租住人民房屋。
城市及房屋發展局於6月18日發布通知,他們因未按照規定程序要求租戶在10年後搬離廉租房屋而受到國家審計司的“訓誡”。
巫統必打丹區部主席傑菲里努爾莫哈末呼籲州政府重新考慮驅逐租戶的決定,因為許多受影響的人屬於B40群體,繼續面臨經濟困境。
6月21日晚,城市及房屋發展局主席拿督馬士雄·巴納在臉書上直播時為此舉進行辯護,表示其下屬在向此類租戶發出通知時遵循政策。
他說:“這是一項政策,我們必須遵守規則。
” 馬士雄提到的人民房屋租賃計劃包括位於瓜加達的Taman Jayadiri和Taman Bukit Setia,以及Taman Puri Puri Warisan,其中一些租戶已經租住超過10年。
在前朝泛民興黨州政府領導下,當時的聯邦政府(房屋及地方政府部)同意修改部分廉租房屋的地位,允許租戶在租購計劃下將房子買下來。
然而,當下沙民盟州政府決定維持廉租房屋租賃計劃,以便其他有資格的人有機會以負擔得起的價格租賃這些廉價房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