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亞庇八日訊】斗湖地方法庭今日判處一名卡車司機因承認強姦一名14歲的少女,並使其懷孕,被判處15年監禁和5次鞭刑。
這名25歲的被告在法官羅斯里阿末面前承認這一指控,並根據刑事法典第376條第2(d)款的規定被判刑,該規定最高刑期為30年監禁和鞭刑。
被告與受害者母親屬表親 根據控狀,被告被指控於去年7月至8月間,在此處斯里英達鎮的臥室內強姦一名14歲的少女。
被告與受害者的母親是表親,住在同一屋檐下。
副檢察官莫哈末蘇海米蘇利亞納請求法庭對被告判處重罪,以便考慮到公共利益和案件的嚴重性。
他說:“被告應該被判處嚴厲的刑罰,以起到警示作用,除了考慮到受害者遭受多次強姦,並生下孩子後的創傷。
” 法官隨後下令將被告監禁15年,並在3月15日生效之日對其實施5次鞭刑。
此前,在上述13日,受害者向她的祖母抱怨腹痛後,被送往醫院進行檢查,醫生發現這名少女已懷孕36周,並在當天晚上7點15分成功分娩一名女嬰。
被告可惡的行徑曝光,是因為受害者在她祖母家的其中一間臥室中,透露被多次強姦的經歷,之後於3月15日將被告逮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