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亞庇廿日訊】一名無業青年遭姐姐喝止用腳跺家裡養的寵物貓後,口出狂言要用熱油把她澆傷。
他在法庭面控後承認罪狀,遭判決入獄12個月。
23歲的傑里賽丁乃被控於7月3日晚上7時許,在下南南甘榜建山拉瑪一間沒有門牌的民宅,對26歲的姐姐刑事恐嚇,恫言將對方致傷,觸犯刑事法典第506條文。
案情指正在下廚的姐姐,喝止被告別再用腳跺寵物貓後,遭對方恐嚇將會用熱油將她澆傷。
害怕遭傷害的姐姐走出廚房躲到房裡,過後在房內聽到被告大喊要用巴冷刀將她、姐夫和外甥們砍傷。
被告承認罪狀,向推事史蒂芬妮求情,盼對初犯的他從輕發落。
主控官蘇西古畢警長則要求推事依法嚴懲,以儆效尤。
推事遂判決如上述,被告的刑期從被捕日算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