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亞庇廿一日訊】被控偷竊的男子承認罪狀後,遭法庭判決入獄7個月。
40歲的沙比依巴希乃被控於7月2日中午12時40分左右,在敦法史蒂芬路某商業大廈3樓的店屋單位,偷竊一對智能耳機,觸犯刑事法典第380條文。
案情指該單位的租戶透過閉路電視的錄像記錄,發現家裡遭人爆竊,造成約4千500令吉損失。
警方抵趕現場展開調查後,成功在案發現場套取兩組可疑指紋,之後順藤摸瓜將被告逮捕。
被告承認罪狀,由當值法援律師邱嘉敏代為向推事樂芙莉求情,指已婚的被告育有2名子女,盼對初犯的被告從輕發落。
主控官凱萬依爾申警長則要求推事依法判刑。
推事遂判決如上述,被告的刑期從7月5日被捕算起。
在另一個推事庭,48歲的祖奈英韓達尼被控於2022年12月21日早上9時20分左右,在阿蘭莫斯拉商業區一間租屋,偷竊屋主出租時所提供的書架和擴音器,觸犯刑事法典第380條文。
推事史蒂芬妮在被告否認罪狀後,擇定案件於8月8日過堂,允許被告以2千500令吉保釋金和2人擔保外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