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新加坡八日訊】政府擬訂新法全方位打擊網絡罪案,當局日後一旦發現法律列明的網絡犯罪活動,可以立即發出五大指示,從用戶、網絡平台、網絡服務供應商和應用商店四大方面著手,迅速阻斷網絡犯罪活動。
通訊及新聞部長兼內政部第二部長楊莉明星期一(5月8日)在國會上,針對網絡犯罪危害法案提出一讀。
新法案將賦予警方權力,針對至少11種網絡犯罪活動發出指示,包括恐怖主義與危害國內安全、非法賭博、詐騙、網絡罪案,以及與性和毒品相關的犯罪活動等。
一旦警方懷疑網站涉及詐騙和網絡罪案,以及助長上述其他犯罪活動的網絡內容,就可以發出五大指示,即通訊停止指示、平台內容屏蔽指示、賬戶限制指示、網絡屏蔽指示和應用程序刪除指示。
發出指示的對象是用戶、網絡平台、網絡服務供應商和應用商店。
其中,在網上發佈與犯罪相關內容的用戶,一旦收到通訊停止指示,須將相關內容移除。
接到平台內容屏蔽指示或賬戶限制指示的網絡平台,須關閉相關貼文或網頁,或限制相關賬戶的使用權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