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亞庇十四日訊】聯邦農業和糧食安全部副部長陳泓縑指出,沙巴州有權擴大其瀕臨絕種海洋物種名單。
最近,仙本那漁巴剎販售鯊魚和魟魚等海洋物種的圖片引起網民關注,尤其是潛水員和外國遊客。
然而,州農、漁業和食品工業部長拿督斯里傑菲里吉丁岸當時澄清,圖片中的竹鯊(Chiloscyllium punctatum)和另一張角魟魚物種,並未在1985年漁業法下列為瀕臨絕種物種。
他今日造訪農民組織在必打丹的冷凍點心加工項目後告訴記者:“去年全國捕獲的鯊魚數量不足總海洋魚類總捕獲量的0.5%,總計4578公噸,而海洋魚類總捕獲量為130萬公噸。
牠們是通過拖網等漁具意外捕獲的。
” 他說:“目前沒有法規或法令來禁止售賣副獲物。
” 他說:“但對於沙巴州來說,沙巴擁有自主權,是否擴大瀕危物種名單,以及執法將取決於沙巴政府的自主權。
”他 他表示,全球對於鯊魚和魟魚貿易的關注可從將另外五個鯊魚物種 - 斑頭鎚頭鯊(Sphyrna mokarran)、長翅鎚頭鯊(Sphyrna lewini)、紫鯊(Sphyrna zygaena)、長鰭真鯊(Carcharhinus longimanus)和大白鯊(Lamna nasus)列入《瀕危野生動植物國際貿易公約》附錄II表中可以看出。
他說:“出現在馬來西亞的三種鯊魚物種中,鯨鯊(Rhincodon typus)和大錘頭鯊(Sphyrna mokarran和Sphyrna lewini)被列入《瀕危野生動植物國際貿易公約》附錄II表中。
” 他說:“目前,只有鯨鯊和鋸魚被列入1999年漁業(控制瀕危魚類)法規(2008年修正案)。
” 與此同時,陳表示,在聯邦層面上,馬來西亞在2001年採納了《鯊魚行動國際計劃》(IPOA),該計劃符合聯合國糧食及農業組織(FAO)於1995年所有成員國採納的“負責任漁業行動守則”。
作為進一步的承諾,他補充說,馬來西亞於2006年制定了“鯊魚和魟魚國家行動計劃”,即鯊魚和魟魚計劃一,目前正在審查中,這將作為鯊魚和魟魚國家行動計劃發布。
第二個計劃著重鯊魚和魟魚在海洋生物多樣性保育中的重要性,以及它們對未來世代的可持續利用。
陳泓縑也表示,漁業和海事事務部通過漁業局已經制定船隻許可證和漁具的條件,並加強了附加條件。
其中包括禁止鯊魚剁鰭,即在漁船上切割或持有鯊魚鰭。
他說:“自2014年2月25日起,這個條件被打上了A、B、C、C2和C3地區所有船隻和漁具的準證。
” 他說,漁業局正在最後定稿“鯊魚和魟魚國家行動計劃”。
目前正在與利益相關者進行協商,包括馬來半島、沙巴和砂拉越的漁民。
他說:“我們代表漁業和海事事務部始終歡迎來自公眾和非政府組織的反饋和數據共享,以共同保護和確保可持續的海洋保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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