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亞庇十四日訊】一名無業男子被控擁有非法組織的徽標和相關物品,他承認罪狀,遭法庭判決罰款2千令吉。
66歲的阿山沙基蘭乃被控於3月5日早上11時許, 在兵南邦甘榜巴希布迪一間民宅,具意圖的擁有和收藏非法組織“Knight Right Keepers 1970(KRK) ”的會員卡、徽標和標語,觸犯社團註冊法令第50(1)條文。
在該條文下,罪成者可判最高3個月監禁或不超過3千令吉的罰款。
案情指警方接獲可靠情報後,前往兵南邦展開“反黑社會”行動,並在一間民宅起獲非法組織“KRK”的相關物品。
警方也在行動中,逮捕了相信是發起人的被告。
被告承認罪狀,向推事樂芙莉求情,盼以罰款輕判。
主控官凱萬依爾申警長則要求推事依法嚴懲,以儆效尤。
推事遂判決如上述,被告若未繳清罰款則以1個月牢獄代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