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亞庇4月29日訊】沙巴領袖重申,州屬在憲法下應得的40%稅收分成,不能與聯邦發展撥款混為一談,並強調兩者性質不同,在與布城持續談判中不應混淆.
副首席部長兼財政部長拿督馬西迪指出,有關40%稅收的討論,是基於憲法權利,不能被視為聯邦對沙巴提供的發展援助或納入發展撥款範疇.
他說:「這是憲法所賦予的權利,不能與聯邦發展撥款混為一談。」他補充,沙巴也堅持,40%分成的計算機制應納入所有在州內營運所產生的收入,即使有關公司是在州外,特別是在吉隆坡報稅或申報收入.
他說:「我們也堅持,凡是在沙巴運作所產生的收入,即使是在州外申報,尤其是總部設在吉隆坡的公司,都應納入40%計算範圍,無論公司註冊或申報地點在哪裡。」他指出,這主要涉及在沙巴擁有龐大業務的國內或跨國企業,例如油氣與棕油公司,但這些公司多在聯邦層級申報稅收,導致沙巴流失應得收入.
沙巴要求40%分成的依據,源自《聯邦憲法》第112C條及第十附表第四部分,規定聯邦須將源自該州收入的五分之二歸還州政府.
該條文自1974年以來未全面落實,沙巴在近50年間每年僅獲2670萬令吉,被視為遠低於應得數額。近年經調整後,撥款逐步提高至2022年的1億2500萬令吉、2023年的3億令吉、2024年的3億600萬令吉,以及目前的6億令吉.
馬西迪表示,州政府立場始終如一,即必須全面落實憲法原有公式.
他說:「因此,指稱沙巴在此課題上作出妥協並不恰當,因為整個過程必須嚴格依據憲法條文進行。州政府也清楚,目前的特別撥款仍遠低於依憲法公式應得的數額。」他指出,儘管並非所有進展都對外公開,但這不代表州政府沒有採取行動。實際上,每次談判會議後,州政府都會透過正式公函及持續重申立場,推動聯邦儘速採取行動.
隨著雙方就40%分成計算公式持續磋商,馬西迪表示,州政府已要求先行支付沒有爭議的收入部分,例如所得稅與關稅.
他說,州政府也持開放態度,願意進一步探討可行的支付方案.
面對部分民選代表對聯邦政府進度緩慢的質疑,馬西迪回應說:「不用擔心,我仍有信心他們會支付,只是時間問題。我們會繼續施壓。」他總結說,州政府與各方利益相關者將持續致力,確保沙巴40%分成能加速落實,並由聯邦政府全面履行。(馬來郵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