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亞庇廿二日訊】棕櫚油廠 (KKS) 需要根據 1974 年環境法 (EAA) 第 18(1) 條獲得許可,並遵守同一法案第 16(1) 條的條件。
沙巴環境局(DOE)總監阿米爾阿里賓表示,KKS曾發生過污染事件,例如污水處理池的堤防滲漏或溢出進入水道的地上處理區。
“此外,還有一些工廠未能維護污水處理系統中的工藝單元,導致無法遵守排放限值以及空氣污染控制裝置失效,影響周圍空氣質量。
” “由於這種不合規行為,能源局別無選擇,需要根據 AKAS 1974 採取適當的法律行動。
” 他周二在主持棕櫚油行業 2023 年環境可持續發展強化研討會時如此表示。
有 200 名棕櫚行業參與者參加的研討會涉及五個與固體廢物管理、定期廢物管理、遵守 1998 年馬來西亞棕櫚油委員會法案以及空氣和污水污染控制相關的演講部分。
阿米魯也表達了能源局希望所有棕櫚油廠能夠充分了解許可證條件,然後有效遵守和執行的願望。
“能源局總部正在修訂 AKAS 1974,包括 1977 年環境質量(指定場所)條例(原棕油),如果這項新法案和條例公布,該行業需要做好準備。
” 阿米魯也表達了能源局希望所有棕櫚油廠(KKS)能夠充分了解許可證條件,然後有效遵守和執行的願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