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斗湖二日訊】涉嫌性侵犯一名年約13歲華裔女孩的75歲華籍老翁,今天被帶上法庭過堂,案件展延至本月9日審理,被告不準保釋。
被告是一名退休商人,已移居國外,是使用外國護照,他原本今天是被帶上斗湖地方法庭面控,但由於地庭法官在休假,案件由副主簿官蘇海拉賓蒂瑟拉處理。
副主簿官宣布把案件展延至本月9日審理,她也拒絕被告保釋申請,被告將被扣留至6月9日第二上庭為止。
被告是被控於2023年5月20日上午7點20分左右至8點左右,在斗湖碧雅園一間房屋內,對一名13歲的女孩犯下性侵犯行為,觸犯2017 年針對兒童性犯罪法第 14(a) 條文。
被告之前在接受調查後是獲得警方批准保釋出外後審。
被告今天並沒有律師陪同上庭。
據斗湖警區主任賈斯敏助理總監較早時確認,警方是於 2023 年 5 月 20 日接到本案受害人報案。
他說,警方根據 2017 年針對兒童的性犯罪法第 14(a) 條文展開調查。
在此法令下罪成者可被判監禁不超過20年及鞭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