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仙本那十一日訊】兩名男子因在仙本那海域非法持有大量受管制汽油,日前在斗湖地方法庭俯首認罪,分別被判處監禁8個月.
案件於2026年1月9日審結。法官在兩名被告認罪後,裁定29歲的Nadzmer Abd Hamid(持IMM13P證件)及45歲的菲律賓籍男子Isa Sabi(無任何身份證件)罪名成立,並判處相同刑罰,刑期從兩人於2025年12月30日被捕當日算起.
法庭同時諭令,兩名被告在服刑完畢後,將交由馬來西亞移民局作進一步處理.
根據控狀,兩名被告於案發當晚約9時30分,在丹絨巴魯甘榜一帶海域被執法人員發現非法持有2,250公升汽油,且未能出示任何由供應管制官員發出的合法執照或準證.
案件援引1974年供應管制條例第3(1)條文調查,並在1961年供應管制法令第22(1)條文下提控;一旦罪成,可被判罰款最高100萬令吉、或監禁不超過3年,或兩者兼施.
此案由國內貿易及生活成本部仙本那分局主控官Zulkifli Baco負責提控,兩名被告皆未聘請律師代表.
案情指出,行動最初由邦邦島警局根據情報展開,並成功逮捕嫌犯,隨後將案件移交國內貿易及生活成本部仙本那分局接手調查.
法庭亦下令,將起獲的汽油變賣並充公為政府收益;同時,涉案的一艘快艇、船外引擎,以及50公升摻有2T機油的汽油,也一併充公歸國內貿易及生活成本部所有.
另一方面,仙本那警區主任陳協華警監表示,警區總部將持續與國內貿易及生活成本部密切合作,嚴厲打擊走私受管制及補貼物品的非法活動,絕不姑息任何相關犯罪行為,以維護仙本那海域安全及社會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