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斗湖五日訊】陸路交通局斗湖分局摩托車執法組昨天在進行巡邏監測時,發現張天文路有駕駛員在行駛中使用手提電話,於是取證後截停車子並出罰單,該局強調這項行動旨在強化道路交通執法,確保道路安全。
在這次行動中,陸交局的監測執法人員發現了一名駕駛員正在駕駛車輛時使用手機的違規行為,於是便使用高清影視鏡頭將該駕駛員的行徑拍錄下來,作為充足的證據。
根據馬來西亞交通法規,駕駛員在行車過程中使用手機是嚴重違法的行為,這種行為不僅危害了駕駛員自身的安全,還可能危及其他道路使用者的生命安全。
針對這項嚴重違規行為,執法人員立即採取了行動,對該駕駛員開出了違規通知單,並處以相應罰款。
這一行動傳達了一個重要信息,即所有道路使用者,特別是駕駛員,都必須遵守交通法規,不得在駕駛過程中分散注意力,以確保道路上的安全。
斗湖陸交局防表示,他們將繼續加強執法力度,定期進行類似的監測與執法行動,以確保道路交通的安全和秩序。
他們呼籲所有駕駛員和道路使用者自覺遵守交通法規,以共同建設一個更安全的道路環境。
這也提醒人們在駕駛時應專心致志,將安全置於首位,以減少交通事故的發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