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亞庇廿日訊】沙巴希盟12名民選議員已經撤銷起訴時任聯邦政府及沙巴州政府,以尋求法庭宣判《聯邦憲法》第112C條文,以及第10附錄第4部份第2(1)條款,仍然適用且可執行。
第10附錄第4部份第2(1)條款規定,沙巴有權每年獲得相等於聯邦政府從沙巴取得淨收入的五分之二(40%)稅收沙巴希盟12名民選議員今日在有關原訴傳票之聯合文告中,宣佈上述。
文獲獲拿督劉靜芝、拿督依溫賓尼迪、拿督潘明豐、拿督斯裡威弗烈鄧高、阿旺胡賽尼、陳泓縑、馮晉哲、珍妮拉欣邦、彼多加林、陳歷發、黃詩怡、諾麗達。
以下是文告內容全文: 2022年6月3日,我們12名沙巴希盟時任國州議員通過亞庇的沙巴及砂拉越高庭(High Court of Sabah & Sarawak),入稟原訴傳票(originating summons)起訴時任聯邦政府及沙巴州政府。
我們當時尋求法庭宣判《聯邦憲法》第112C條文,以及第10附錄第4部份第2(1)條款,仍然適用且可執行。
第10附錄第4部份第2(1)條款規定,沙巴有權每年獲得相等於聯邦政府從沙巴取得淨收入的五分之二(40%)稅收。
簡言之,我們通過所入稟的原訟傳票,尋求法庭宣判: (a)第一,聯邦政府必須向沙巴州政府公布,每年從沙巴取得的淨收入金額; (b)其次,我們尋求法庭宣判應該在1974 年進行檢討,即從那年起的2670萬令吉款額,應該以40%的公式計算,作為年度固定撥款。
(c)第三,尋求法院宣判,聯邦政府於2022年援引《聯邦憲法》第112D條文,檢討中央撥款的做法違憲且無效。
第15屆大選後,組成了全新的聯邦政府。
由首相拿督斯裡安華所領導的團結政府宣布,成立了由首相本人主持的1963年馬來西亞協議落實行動委員會(MTPMA63)及由第二副首相法迪拉主持的MTPMA63技術委員會,目的是為了實現協議裡所闡明沙巴與砂拉越的憲法權利。
我們之中的起訴人拿督依溫柏尼迪近期受委,成為1963年馬來西亞協議落實行動委員會(MTPMA63)及技術委員會的固定成員之一。
該委員會也包括沙巴州政府成員。
技術委員會議決,沙巴40%稅收的課題,將會是技術委員會的主要議程之一,並須從2023年7月18日起的12個月內解決。
我們感到欣喜,《1995年馬來西亞內陸稅收局法令》修訂案即將在國會提呈,而沙巴州政府代表作為內陸稅收局董事局成員之一,將會得知聯邦政府每年從沙巴收取或取得的淨收入總額。
我們也得悉,2022年所執行的檢討(Review)將由一個全新的檢討所取代。
而這項新的檢討,將增加給予沙巴的特別撥款。
與此同時,這項新檢討必須清楚列為“臨時解決方案”,以不影響沙巴索回往年應根據40%稅收公式的撥款。
基於以上發展,我們通過原訴傳票所尋求的三項宣判,有兩項已獲得聯邦政府同意,並且即將落實。
有關沙巴應從1974年起,根據40%公式獲得特別撥款的主張,仍是技術委員會議程的一部分,並將在12個月內完成(從2023年7月18日開始),正如近期的宣布。
我們也考量到法律意見,即有鑒於起訴人也是目前的聯邦與州內閣成員,我們已難以繼續進行這項法律行動。
考量到目前已取得的進展,加上可以通過技術委員會完成使命,我們認為我們應該支持技術委員會的工作,以作為實現去年入稟原訴傳票的目的。
於此,我們同意撤銷原訴傳票,但保留重新起訴的權利。
如果其餘問題沒有解決,且無法達成共識,我們保留再次追究此案的權利,以1963 年馬來西亞協議為基礎,追究任何未實現的憲法權利。
(K) 帆船東谷州議員 阿沙法大表失望 【亞庇廿日訊】民興黨東谷州議員阿沙法阿亞里安指出,12名沙巴希盟領袖撤回向沙巴和聯邦政府提出關於沙0%淨稅收權益的訴訟,令人失望。
他說:“無論他們以什麼理由來合理化他們的行動,這仍然是令許多人失望之舉。
” 他說,這表明他們沒有毅力捍衛1963年《馬來西亞協議》(MA63)並載入聯邦憲法的沙巴權益。
他說:“這些起訴人主要是利用MA63和沙巴權益來獲取支持並贏得知名度,尤其是在選舉活動期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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