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特拉华州法官星期五(12月13日)裁决,美国亿万富翁马斯克可以上诉以恢复其担任特斯拉首席执行员所创下的560亿美元(约2492亿令吉)薪酬方案。
特拉华州衡平法院法官凯瑟琳·麦考密克(Kathaleen McCormick)发布了一个命令,特斯拉和马斯克拥有30天的上诉期,以向特拉华州最高法院提出上诉。
最高法院需时1年方能作出裁决
麦考密克于1月裁决,由于马斯克和特斯拉董事会在2018年通过了一项规模“深不可测的”薪酬方案,违反了对投资者的受托责任而将其作废。
特斯拉股东随后在6月份再次投票决定恢复该方案,不过麦考密克于12月2日拒绝重新考虑该裁决而维持原判。
另外,特斯拉也可以对麦考密克的命令提出上诉,即批准特斯拉向原告,即特斯拉股东托尔内塔(Richard Tornetta)的律师支付3.45亿美元(约3亿4500万令吉)的律师费。
特拉华州最高法院预计需要大约一年的时间才能做出裁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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