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報納閩廿六日訊】納閩國內貿易及生活成本局執法主任阿米魯丁今日率領執法人員,對納閩郊區一處未註冊場所展開突擊檢查行動,查獲總值4,399令吉80仙的32桶液化石油氣.
該局總監祖來達今午透露:此次行動於上午約10時進行,是根據該局情報單位的監控與情報線索展開,該地點被懷疑涉及可疑的液化石油氣進出交易活動.
她表示:在檢查過程中,執法人員在該場所內發現並查獲32桶不同規格的滿裝液化石油氣鋼瓶,涉嫌未經許可儲存。進一步調查顯示,該場所業主無法出示任何由供應管制機構簽發的執照、準證或書面批准文件,以證明其合法持有和存放受管制物品.
基於上述發現,執法人員已根據1961年《供應管制法令》(第122號法令)扣押全部32桶液化石油氣鋼瓶,以展開進一步調查.
祖來達說:若罪名成立,個人可被判處最高100萬令吉罰款,或不超過三年監禁,或兩者兼施;公司則可依據同一法令面對更嚴厲的罰款處罰.
納閩國內貿易及生活成本局強調,任何涉及受管制商品,尤其是補貼商品交易的個人或公司,必須嚴格遵守相關法律規定及許可條件。對任何違反現行法律的行為,當局將毫不妥協地採取嚴厲執法行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