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亞庇六日訊)法庭宣判被控強姦女性友人的文書公務員,罪名成立,判處13年監禁兼鞭笞5下.
被告的辯護律師過後向法官申請暫緩執行刑罰,但遭法官拒絕,被告即時入獄服刑.
33歲的法立依斯赫是一名在大馬武裝部隊任職文書的公務員,他被控於2024年5月31日凌晨1時許,在甘拜園一間酒吧的洗手間,强姦一名26歲的女性友人,觸犯刑事法典第376(1)條文.
被告否認罪狀後,副檢察司法兹里爾於初審時傳召了共5名證人出庭供證,力指被告罪行。被告遭判決表罪成立後,其辯護律師關兆偉傳召了2人出庭抗辯,全案審結.
地庭法官賀曼胡欣在宣判時,指控方已在超越合理疑點的情況下,指證被告犯下如控狀所指的罪行。被告在抗辯時,僅一味否認指控,沒有對控方呈堂的證據挑起疑點,遂裁決被告罪成.
關兆偉律師今天是由黃意傑律師代為出庭聆訊,他向法官求情輕判,指被告有家庭負擔。被告在接受調查和審訊期間,給予執法單位極力配合。此案的受害者沒有遭受暴力傷害,盼對初犯的被告從輕發落.
副檢察司則要求法官從重量刑,指被告的罪行令人髮指。受害者往後的生活將因被告的罪行,蒙受長期的身心創傷。受害者的安全感、自我價值以及對他人的信任能力,或已被徹底摧毀,尤其施害者原本是她的一名朋友,造成其心理的創傷更為深重.
法官經考量後,判決如上述。被告的刑期從今天算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