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勇斌:提出修憲進一步促進政治穩定 東姑阿末法德是否質疑 州元首委首長自由裁量權

Politics
2 Mar 2024 • 3:05 PM MYT
華僑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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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斗湖一日訊】民興黨斯里丹絨州議員黃勇斌對州政府法律顧問拿督東姑阿末法德最近在《每日快報》發表的言論感到震驚,後者提出對沙巴州憲法第7(1)條文進行憲法修正,以進一步促進政治穩定。

黃勇斌問阿末法德是否質疑州元首委任首席部長的自由裁量權? 阿末法德也聲稱,拿督斯里哈芝芝諾去年5月廢除州憲法第6(7)條文是正確的,以回應民興黨主席拿督斯里法菲益恢復該條文的建議。

黃氏想知道為什麼阿末法德表現得好像他凌駕於首席部長之上? 誰給他說話的權力? 他是按照隱藏之手的命令行事嗎? 他直指阿末法德是錯的,第 6(7)條的最初規定旨在確保政治穩定,因為它可以防止失敗的政黨竊取政府的任何企圖,就像沙統和人民黨在80 年代試圖對 團結黨所做的那樣。

此外,6(7)將使民主永久化,因為它將確保贏得最多席位的政黨組成政府。

這是議會民主的基石;多數人將統治。

他說,第 6 條第(7)款旨在澄清國家元首在州選舉後,從當選的州議員中委任首席部長的權力。

其目的還在於防止任何可能破壞民主選舉目的的討價還價之可能性。

他說 ,在丹斯里慕沙阿曼起訴州元首的訴訟案中,作為慕沙法律顧問的阿末法德在提交材料時引用了第6(7)條,認為沙慕有權在2018 年州選舉宣誓就職後,就任首席部長。

「當他實際上引用了後來被廢除的同一個條款時,他現在怎麼能聲稱它無關緊要呢?」 回顧2023年5月沙巴憲法的最後一次修正案,其中同時修改了三個主要問題,Justin補充說,做出這些修正案時風險太大,而且分配的有限時間也無濟於事。

隨後,反跳槽法與「聯邦」的新定義以及廢除第 6 條第 7 款的單一法案一起被匆忙通過。

民興黨認為廢除第6(7)條是試圖追溯性地使哈芝芝的違憲任命合法化,而不是真誠地努力使憲法更加公平和包容。

「如果它沒有被破壞,為什麼要修復它?第 6(7)條一直很好地達到了它的目的,直到它未能滿足哈芝芝的議程。

哈芝芝的委任顯然違反了第6條第7款,並且是非法的。

「如果哈芝芝有一點正直,他就會意識到他沒有道德權威繼續擔任首席部長。

我們呼籲他立即辭職,因為他正在領導一個非法政府。

」 「沙民盟(GRS)在2022年3月才正式註冊為政黨。

2020年9月舉行州選舉時,GRS在法律上並不是一個'政黨',因此'GRS'獲得的席位數不能被計算在內,就好像有真正的政黨一樣。

」 「我們不要忘記他後來如何拋棄土團黨,一段時間內沒有政黨的首席部長給沙巴人帶來了民主倒退和背叛的苦澀滋味。

」 黃勇斌警告拿督東姑阿末法德不要干涉沙巴憲法第7(1)條,因為它是透過政府間委員會精心製定的,專門確保促進建設一個沙巴人民積極參與的國家。

「修改它在我們的民主制度中開創了一個危險的先例,而這個議會正是建立在這個制度之上。

他說,我們不應該為了首席部長的政治便利而篡改憲法,特別是當修正案將使他免受挑戰時。

他指這是一個明顯的跡象,表明沙巴政府在捍衛沙巴憲法方面做得不好。

他們缺乏MA63精神。

他們害怕自己的影子,不信任既定的憲法機制和程序。

兼任民興黨副宣傳主任的黃勇斌表示,無論政治上給當權者帶來多麼不便,民興黨都不會保持沉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