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亞庇二日訊】一名天花板承包商被控蓄意匿藏一輛失竊的摩哆車,對控狀供認不諱的他,遭法庭判決入獄14個月。
49歲的納希爾賽蘭乃被控於5月5日早上9時許至下午2時之間,在甘榜亞逸一間加油站附近的停車場,蓄意匿藏一輛失竊的摩哆車,並知悉為賊贓,觸犯刑事法典第411條文。
案情指警方接獲一名騎士報案,指他於5月5日早上在甘榜亞逸的加油站附近將摩哆車停泊,前往附近一間辦公室辦公後不翼而飛。
警方過後於5月20日下午2時33分左右,在京那律某住宅花園起回失竊的摩哆車,並將被告逮捕。
被告承認罪狀後向推事樂芙莉求情,並承諾不再重犯,盼對初犯的他從輕發落。
主控官凱萬依爾申警長警長則要求推事依法嚴懲。
推事經考量後,判決如上述,被告的刑期從被捕日算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