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認蓄意致傷前妻 陸軍下士罰2千500

23 Sep 2023 • 2:01 PM MYT
華僑日報
華僑日報

Overseas Chinese Daily News (OCDN) covers a wide range of topics including international, national and domestic news, financial and business pages, sports, entertainment and leisure, women column and other pages of great interest.

image is not available

【亞庇廿二日訊】大馬武裝部隊一名陸軍下士被控致傷前妻,對控狀供認不諱的他,遭法庭判決罰款2千500令吉。

32歲的祖依斯干達哈山乃被控於2022年6月4日晚上9時許,在洛交怡軍營的軍員宿舍蓄意致傷28歲的前妻,觸犯刑事法典第323條文,並與相同法令第326A條文同讀。

案情指案發當天被告與受害者仍是夫妻關係,受害者因為用手機短訊與女友人交談,替孩子尋找褓母而與被告發生激烈口角。

過程中,被告突然發飆向受害者的後腦勺、臉頰和背部揮拳,並拉扯對方的手臂。

受害者在報案時稱,這並非被告首次對她動粗,並要求警方採取行動,以便她能到伊斯蘭法庭申請離婚。

被告承認罪狀,由當值法援律師林敏俊代為向推事史蒂芬妮求情,盼以罰款輕判。

主控官蘇西古畢警長則指被告已多次對受害者動粗,盼推事從重量刑。

推事經考量後,判決如上述,被告若未繳清罰款則以4個月牢獄代替。

另一方面,法庭宣判被控在公路上非法賽車的兩名轎車司機,表面罪名不成立,無罪釋放。

32歲的努費祖拉和32歲的努阿巴勒乃被控於2019年6月23日凌晨1時25分左右,在兵南邦賓達士路魯莽駕駛,於公路上非法賽車,觸犯陸路交通法令第42(1)條文。

主控官費道勿斯警長在初審時,傳召了共5名證人出庭供證,力指兩名被告的罪行。

首被告是由法依查阿比律師代為辯護,次被告是由克里斯鄧律師代為辯護。

廣告 Your browser does not support the video ta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