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亞庇廿五日訊】一名無業青年向其姨母揮拳,導致對方受傷,他在法庭面控後承認罪狀,遭判決罰款2千令吉。
20歲的慕哈末祖萊占乃被控於8月21日中午12時45分左右,在丹容亞路拉瑪一間水上木屋蓄意致傷68歲的姨母,觸犯刑事法典第323條文。
案情指受害者弟弟的房子在大火中遭燒燬,並允許弟弟和家人暫時住在她的房屋。
案發前,受害者要求弟弟一家人搬走,但雙方從口角演變成肢體衝突,弟弟和兩名外甥對她做出攻擊,並在過程中遭到一名外甥(被告)向其頭部揮拳,導致她受傷。
被告承認罪狀,由當值法援律師邱嘉敏代為向推事萬法拉法麗查求情,指被告已對罪行感到懊悔,盼輕判初犯的被告。
主控官艾伯巴希林警長則要求推事依法判刑。
推事遂判決如上述,被告若未繳清罰款則以3個月牢獄代替。
